5月2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了《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安监技装〔2018〕8号)(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将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煤矿安监局 科技装备司司长张文杰 大咖驾到 本刊诚邀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司长张文杰,向大家介绍:《细则》是在怎样的背景下诞生的,又对煤矿的安全生产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为何制定《细则》 3个“需要” 1 是防治煤矿冲击地压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精细化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 2 是减少煤矿灾害,健全煤矿灾害防治体系,防灾减灾治灾的需要。 3 是完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需要。 如何防治冲击地压 原则 区域先行、局部跟进、分区管理、分类防治 区域先行: 对矿井、水平、煤层、采(盘)区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划分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确定危险等级,在矿井设计、采(盘)区设计阶段先行采取区域防冲措施,避免结构和采动应力集中。 局部跟进: 对采掘工作面和巷道、硐室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划分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确定危险等级,对已形成的采掘工作面及时跟进局部防冲措施。 分区管理、分类防治: 根据冲击危险性评价结果,针对不同冲击危险区域按危险等级采取综合防治措施,针对不同冲击地压类型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 如何宣贯《细则》 媒体宣传:传统媒体 新媒体 国家煤矿安监局相关领导对《细则》的背景、意义、特点、原则等进行全面解答。(点我查看“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杨富答记者问”) 受邀专家将对防治冲击地压的概念、技术路径等进行详细解读。 研讨培训 在应急管理部和国家煤矿安监局的层面上,煤矿安全监察培训内容中将增设防治冲击地压专题讲座。同时,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在全国分区域开办培训班,对各区域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和煤矿企业防冲负责人进行培训。 此外,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印发通知,要求全国的重点产煤省、冲击地压较为严重的省和矿区,也要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各自开展《细则》培训班,切实学习落实《细则》的各项规定。 专家现场指导 在研讨培训过程中,国家煤矿安监局将组织防治冲击地压方面的专家,深入冲击地压严重矿井,在一线进行技术指导,协助煤矿企业规范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张文杰司长 下一步监管重点就是全覆盖分类监管。 首先,我们要摸清全国冲击地压矿井底数。据现有统计数据,全国冲击地压矿井总数是153处,但这个数据其实是不完全的,因为部分矿井还未进行冲击地压矿井的鉴定,所以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给这些还未计入统计的矿井‘戴帽子’。 摸清全国冲击地压矿井的底数后,要依据《细则》规定对冲击地压矿井进行分类,因‘病’施策。凡是涉及冲击地压的矿井,均应按照《细则》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防治冲击地压措施等。 本文即将刊登于6期《劳动保护》杂志,节选自“矿山安全”栏目《筑牢煤矿冲击地压防灾治灾新防线》,转载请注明出处。 矿山建设网公众号 矿山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