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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矿业学院回忆17 :上世纪80年代助学金

发布时间:2024-04-08

山东矿业学院回忆17 :上世纪80年代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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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那时候上大学是真好,统一实行全免制:学生不缴学费,宿舍、教材、包括书本讲义及勤杂费一律免费。不但学费全免而且还有助学金,每个月每人有十几块钱的助学金补助。不像现在的学生光学费动辄7、8千,上万的、好几万的学费都有。

校领导、系领导给我们开会时经常说“现在你们一个大学生需要四个农民养活”,所以说你们要好好的学习将来好好的报答祖国。的确,那时候国家那么穷还免费提供大学生上学,我们没有理由不认真刻苦的读书。

那时候国家对享受助学金的学生是这样规定:研究生、高等师范、体育和民族学院的学生,以及中等专业学校中的师范、护士、助产、艺术、体育和采煤等专业学生的助学金,享受面按百分之百计算。其他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学生,其助学金的享受面按百分之七十五计算。
在我们学校采煤专业的学生不用评比,助学金一律全部享受最高等级:每月每人18块钱。其他专业的学生,比如我们机电系学生分为三个等级助学金:18元、13.5元、8元(这是我印象中记得的,不一定准确)。首先个人根据家庭经济情况提出申请,然后由班级民主评议,由系审查,学校批准,按月发给。学校对学生的助学金要每年复审一次,要求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应如实填报家庭经济情况,由学生家长工作单位或街道、农村人民公社提供必要的证明。助学金的管理还是很严肃的。
我的助学金是每月13.5块钱。还不错,吃饱肚子没问题。每个月家里再给个十块八块的,平均每天伙食费3、4毛钱,这样在同学们中间也能达到“小康”标准了。感谢祖国,感谢父母,也感谢班里的班长和同学们。那时候班里没有班主任,班长就是最大的官,班长的话基本上就能决定个八九不离十。
那年月还有个更好的规定:凡是国家职工被录取的研究⽣和满五年⼯龄的国家职⼯进⼊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学校学习的学⽣,在校学习期间,⼯资由原单位照发,但不再享受助学⾦。只是很可惜的是我虽然也是“国家职⼯被录取的学生”,但是工龄不满5年,不能享受带工资上学。我班里有几位大哥大姐享受着“⼯资由原单位照发”的待遇,很令人羡慕。
顺便说一下,申请助学金的标准有这么个说法:父母家中家庭成员只要人均收入在三十元以下,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经济条件达不到这个标准的才有资格申请助学金。彼时,一般工人月收入才三十几块钱,普通大学老师工资也就在五六十块钱左右。当年我父亲工资60元算高的了,但是全家成员一平均每人也达不到那个标准。
大多数人家一般都好几个孩子,一平均人均收入基本上都在三十块钱以下,就这样我们所有的学生几乎清一色的都能享受着国家助学金了。
另外,那时家庭生活人均不到八元算困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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