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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故事 | 坚守廉洁品质 维护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18-10-08



李白英,“下三带”理论创始人,现已退休。


何兆武在长篇回忆录《上学记》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我们真诚地相信未来会是一个光明的、美好的世界,一个自由的、民主的世界,一个繁荣富足的世界。”

我完全赞同这些说法,但一定还要专门加上一句:“未来还应当是一个公平、正义的世界!”

我之所以关注“公平、正义”的问题,是与我从事的专业鉴定工作有关。维护公平正义,前面一定要加一个词“廉洁自律”。如果没有廉洁自律的精神,如果有一些不良贪念的话,你就维护不了公平正义。对煤矿开采损害技术鉴定委员会委员来说,必须要有良好的道德、良好的素质,必须廉洁自律。


每一项鉴定之前,鉴定方也好,被鉴定方也好,许多情况下并不知道自己的责任,不知道鉴定结论对自己有利还是不利。所以双方都希望鉴定人员能够做出有利于自己的结论。出于这样的目的,双方往往在鉴定前想讨好鉴定方面的组织和专家,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每次鉴定前,鉴定方、被鉴定方都会事先探听这方面的信息———是哪家单位、哪位专家来主持鉴定。然后就想方设法,要讲得不好听一点就是贿赂鉴定人员,要讲得稍微文雅一点就是讨好鉴定人员。


有一次,我负责鉴定一个矿方与地方上房屋受损的案件。主张房屋受损的地方相关人员把官司打到了法院。而当时矿方的技术领导打听到我是主持鉴定的专家,就在鉴定前亲自来找我探讨、交流一些情况。临走的时候悄悄留下了一个信封。我打开一看,发现里面装了厚厚一沓现金。我马上反应过来:这可不行!

来不及有任何犹豫,我赶紧下楼追到学校西大门口。那位矿方领导正准备返程,我追过去把这个信封交还给了他。对方一直说服我收下,在反复推辞中,我告诉他:“你们要相信,我们一定会根据实际情况,公平正义地做出正确的鉴定,但是这个是一定不能收的。”


还有一次,一家建筑公司负责一条当地到青岛的高速公路建设。由于放炮震动,造成路边一家个体商户的房屋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当时也是打官司,个体商户把建筑公司告了,要求赔偿。到了法庭后,需要通过鉴定分清责任,法院又委托了我们团队。当时,仍然由我主要主持鉴定工作。

这家个体商户的本事不小啊。他们并不认识我,却千方百计四处打听,打听到了是我主持鉴定的,而且打听到了我在泰安的住所。有一天,他直接到了我家。在我家客房兼书房的迎门客厅里,对方坐在沙发上介绍房屋受损情况,迫切希望我能够为他说话,做出有利于他的鉴定,临走的时候,拿出一条价格不菲的金项链。我一看,说:“这不行。”当场就拒绝了他,还对他进行了教育,批评他这样做不对。在批评教育后,我明确地告诉他:“你要相信我们会公正地、实事求是地分清责任,该怎么样就是怎么样,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不会偏袒任何一方。”我当面拒收,态度坚决,不拖泥带水,对方无话可说。


       这类事例,我可以讲很多。

记得有一次,一个矿方领导通过熟人联系到我,专程来送材料。材料送到我手上,我打开一翻,发现里面有个信封,信封里面装了厚厚一沓钱。我马上就给这位熟人打电话,问:“这是怎么回事。”那位熟人说:“这事没有人知道,你就收下吧。”我坚持不收,问怎么退还给他,对方含糊未予应对。

我通过打听相关人员,了解到矿方来人居住的宾馆,找到那个宾馆,找到了被鉴定的矿方,把钱当面退还给他们。矿方当时硬是不要,我态度坚决,表示这个钱你必须拿回去,否则我们的鉴定无法进行。我明确告诉矿方,我们搞鉴定的人坚决不能让这类的事情发生,任何的贪念都可能影响鉴定的公平、公正。


我快80岁了,我深刻体会到坚持公平正义的重要性。主持鉴定的人,必须要有廉洁自律的精神,不受任何的诱惑或者干扰,这样你才能掌握公正的尺度。所以说,如果没有廉洁自律的精神,就不可能担当这项工作,就不可能主持公平正义,更不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我的体会,也是我作为鉴定委员会委员的良知。

 讲述:李白英 整理:信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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