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煤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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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工开物》中古采煤图
耒阳曾是湖南著名的煤都。早在明代,当地采煤活动就十分兴旺。祟祯十年(1637年),明代旅行家徐霞客游历湘南时,曾目睹耒水中运载煤炭的大舟鳞次栉比,一片繁忙景象。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所编《湖南通志·物产》中亦记载:“煤,耒阳、衡山皆出,湖北、江南市之。”意思是,耒阳、衡山一带出产煤炭,销往湖北及江南各地。至清光绪年间,耒阳大小煤窑有数百处。然而,晚清时期耒阳煤窑繁荣的背后,却隐藏着许多骇人听闻的罪恶,令人发指。当时耒阳的煤窑,大多由地方豪强把持。地方豪强又与当地黑帮青龙会沆瀣一气,诱骗甚至绑架穷苦百姓下井做苦力,并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每年有成百上千的窑奴被摧残致死。耒阳煤窑多为掘井采煤。由于长期开采,越挖越深,矿井积水现象严重。要继续采煤,就得排出积水。那时没有抽水泵,矿井排水完全依靠人力,于是产生了车水工这个工种。车水工通常是用水车或水斗,一级级接力提水,最后将积水排出井口。
由于车水工是煤窑最苦最累的工作,没人愿意干,窑主便将车水任务外包。承包人通常是当地的流氓地痞,却美其名曰“水承行”。这些流氓地痞多系当地黑帮组织青龙会的成员。青龙会先是以开设赌局、贩卖鸦片等各种手段引诱民众入其圈套,等到民众负债累累无法偿还时,便逼其卖身为窑奴,充当车水工。除此之外,哄骗、强捉外地人充当车水工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水承行”对车水工实行封闭式管控。他们在煤窑附近建有阴森的地堡,四周用栅栏隔离,只在煤窑入口处留有一出入口。车水工一旦进入其中,便与外界完全隔绝,他们被称为“水虾蟆”。由于矿井需要不间断排水,车水工实行轮班作业,昼夜不休。车水工进入煤窑作业时,不准穿衣服和鞋子,只能穿一条短裤。作业过程中,车水工稍有松懈,就会遭皮鞭抽打。有些车水工试图逃跑,被抓回来后就会被流氓地痞用刀刺伤其脚,以防止再逃。由于车水工劳动强度大,且常年浸泡在水中,体质羸弱的人往往不到半月就被折磨致死,体质强壮者坚持数月后也必定足烂腹肿。车水工没有休息日,生病了也不给医治,只能坐以待毙,其状惨不忍睹。湖南地区每年春季雨水较多,耒阳煤窑因排水困难必须停工。可停工期间,“水承行”也禁止车水工外出,仍将他们囚禁在地堡中,以备开工后有人手可用。失去了人身自由的车水工,也就永远没有归期。每一处煤窑每年受害致死的车水工,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整个耒阳县境内,每年死于非命的车水工多达数千人。这些人死后即被扔进山窟中掩埋。死者亲属无从知晓,也无法报官。
对于煤窑及“水承行”惨无人道的罪行,地方官府并非不知情。据说当地官府曾多次明令禁止,但窑主及“水承行”包头都是当地豪强,经常采取阳奉阴违的手法规避,因而屡禁不止。
光绪七年(1881年),这事终于引起了御史萧韶的关注。萧韶上奏朝廷,请求查处。当年九月,朝廷命湖南巡抚李明墀核查此事。李明墀则交衡州府查办。衡州知府翁曾桂于是派熟悉煤窑情况的绅士谭炳章、欧阳霖前往耒阳,协同耒阳知县展开调查。经过一年多的调查,陆续解救出被关禁的车水工140余人。以往每年有数千人被虐致死,如今却只解救出百余人,可见官府仍在敷衍了事,行动并不彻底。而且,那些丧心病狂的“水承行”包头,无一人受到惩罚。地方官府中也无人为监管失职承担责任。光绪九年(1883年)四月,时任湖南巡抚卞宝第在给朝廷的奏折中说:“该县煤窿积弊已久,此时若欲一一追究,其势有所不能。唯当设法历禁,宽其既往,严其将来,冀以挽颓风而恤民命。”意思是,耒阳窑奴现象是个长期积累的老大难问题,无法一个个追究,只能采取既往不咎,下不为例的处理方式,希望通过完善法规,来扭转这种局面。显然,地方官员已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由于官员的包庇和纵容,耒阳窑奴现象一直到清朝政府垮台都未能根除。有人说,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可填埋在耒阳山窟中的累累白骨,始终没有等到正义的到来。正义要有以人道为基础的社会制度作保障,否则就会缺席。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在腐朽的清朝,公平正义根本无从谈起。(文/谢志东)
来源:煤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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